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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工作调解消费消费站改站四川省消委会维权服务纠纷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6月8日,川省记者从四川省消委会获悉,消委消费为适应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费纠纷调加强多元共治消费维权体系建设,解服四川省消委会决定将原“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统一更名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工作站”。站维权

            据介绍,改名工作消费维权工作站是川省四川省消委依托行业协会、企业设立,消委消费对本行业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并开展消费维权的费纠纷调工作站点,是解服经营者主动承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

            根据四川省消委会新制定的站维权《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工作站管理办法》,维权站主要职能是改名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消费宣传教育、川省消费纠纷和解、消委消费业务培训等工作,费纠纷调由行业协会或企业自我管理,由四川省消委会进行业务指导。维权站实行免费公益性服务,不得收取消费者和经营者任何费用。未经四川省消委会允许,维权工作站不得对外公开发表观点。以维权站名义开展活动的,须经四川省消委会批准同意。

            四川省消委会表示,欢迎更多的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申请成为四川省消委会消费维权工作站,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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